关于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管理的通知
为更好地服务于我市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现就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管理通知如下:
一、宜昌城区范围内(不含夷陵区),经项目审批部门确定为邀请招标方式的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其招投标活动按本通知执行。
二、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可自主确定交易场所,选择评标办法、投标单位,根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和组织形式,依法组织招投标活动。招标人选择的投标单位、投标代理机构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单位应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的备案企业。
三、招标人应向3个及以上符合承接招标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评标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名且具备经济、工程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单数人员组成。
四、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使用《宜昌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在完成工程项目的法定招标程序后,通过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录入招投标过程资料。
五、招标人向市住建委招投标监管机构报送相关资料(详见附件)申办备案手续。市住建委招投标监管机构收到资料后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工作,并对以下内容进行重点审查:
1、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及资料的完整性;
2、投标人的资质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资格;
3、评委资格的符合性。
六、提交的备案相关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备案:
1、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全的;
2、无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
3、未按核准的内容招标或未按核准的招标方式、组织形式进行招标的;
4、招标文件未使用示范文本或不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的。
资料齐全符合备案要求的,市住建委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备案。
附件:
1宜昌市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备案表
2招投标备案资料
附件1:
宜昌市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邀请招标备案表
工程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构
招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工 程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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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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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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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 设 规 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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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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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金 来 源 |
□非国有
□国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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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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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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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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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具备的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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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项批准文件;
□2、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3、委托招标代理合同;
□4、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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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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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组成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证书编号 |
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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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主要情况 |
企业名称 |
资质等级 |
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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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等级 |
专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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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及法定代表人: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督机构意见:
经办人:
审批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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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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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邀请的投标人必须是在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企业,拟派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颁发的备案证上记载的备案人员。
2、本表一式三份,招投标监督机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复印无效。
3、如拟邀投标人主要情况一栏不够时,可另附页。
附件2:
招投标备案资料
1、宜昌市非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邀请招标备案表
2、项目立项批文及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3、投标邀请函及资格审查合格书(所有拟邀请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资料)
4、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5、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证
6、拟派项目部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7、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
8、开评标过程必备资料
9、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评标报告
10、宜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11、中标通知书
1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注:第5项核原件;第12项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余提交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