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案》的通知
宜市造价[2014]11号
站属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案》
2014年9月26日
附件:
宜昌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方案
随着政府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市场为主导的工程造价体制逐渐形成,我市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模式亟需进一步转型,以建立符合市场导向、反应供需关系的多层次、多渠道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模式,从而推动我市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的科学发展。
一、当前工程造价信息管理现状
(一)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方式。我市自二十世纪90年代开始创办了《宜昌工程造价信息》(纸质版),发行周期先后经历了季刊、双月刊、月刊。自2013年开始,试行增发电子期刊。
(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内容。我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造价政策法规和材料、劳务、机械台班价格信息,以及典型工程造价指标、本地工程造价指数等,发布范围覆盖我市城区及各县(市、区)。
(三)工程造价信息的用途。工程造价信息为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预)算、合同价款调整及竣工结算等提供价格指导,是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重要参考依据,也为企业自主报价提供价格参考。
二、当前工程造价信息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造价信息采集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当前工程造价信息采集主要采用市场信息员人工询价、定期上报方式,信息采集工作量较大,采集效率不高;信息采集渠道不畅,新材料价格信息补充不及时。
(二)工程造价信息发布方式有待进一步优化。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主要采用纸质期刊,信息容量受限、期刊投送不及时,未与工程造价应用软件实现信息数据对接,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工程造价信息化需求。
(三)工程造价市场信息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当前信息发布未能全面反映与材料价格密切相关的材料性能、技术参数等,也未能有效搭建建筑市场供需双方需求信息平台。
三、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形成价格”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工程造价信息化建设为载体,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为参建各方提供信息服务。
(二)工作目标。构建政府主导、社会机构补充、参建各方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工程造价信息管理模式,建立适应现代信息技术需求的网络信息发布与供需平台;完善工程造价指标(数)以及人工、材料、机械价格信息发布规则,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在政府投资控制中的指导作用。
(三)主要措施。
1、加强政府造价管理机构在造价信息管理中的主导作用。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大信息采集工作力度,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建材商会的沟通协作,做好工程造价管理信息、本地工程造价指标(数)、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常用主要材料价格等信息发布工作。材料价格根据建材市场价格进行测算后以综合价形式发布。
2、引导和鼓励社会专业机构积极参与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工作。社会专业机构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参建各方提供有偿造价信息服务,作为政府信息服务的有效补充。社会专业机构服务的重点包括建材企业及建筑材料信息发布、主要材料需求信息发布、市场材料询价及与工程造价信息相关的增值服务等。
3、引导参建各方做好企业信息采集工作。社会参建各方应加强工程造价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工作,逐步建立企业内部的材价信息库,为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社会专业机构提供市场信息。
4、加强工程造价信息资源共享与合理利用,完善信息发布方式。政府造价管理机构造价信息利用1-2年时间,实现由纸质期刊向电子期刊过渡。社会专业机构造价信息以网络信息为主。加强材料价格信息标准化管理,逐步实现与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数据对接。
5、充分发挥参建各方在价格形成中的主导作用。参建各方应加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材料价格的确定工作,所有工程项目中涉及合同价款调整的主要材料价格结算应以发承包双方确认的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政府发布的造价信息主要作为国有投资项目投资控制和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的重要依据。
6、加大工程造价信息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力度。通过建立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市场进行调研,了解材料性能、参数、施工工艺、价格等信息,加强行业交流,不断提高专业人员水平。
7、建立健全建材企业信息诚信发布机制。建立造价信息发布网上评价机制,对企业造价信息发布进行监督,引导建材厂商发布可靠、全面的市场价格信息,逐步建立材料价格诚信发布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