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二季度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情况通报(宜市住建文〔2016〕58号)
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管办、葛洲坝基地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6年二季度主城区(即西陵区、伍家区、点军区)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情况予以通报。
4至6月,主城区共办理招标文件备案11项,一审备案合格的招标文件1项,二审备案合格的招标文件10项。招标文件备案时共存在问题30处,其中:①其他问题13处,占总数的43.33%;②评标办法存在问题9处,占总数的30%;③合同条款存在问题3处,占总数的10%;④投标报价及拦标价编制环节存在问题3处,占总数的10%;⑤资格审查条件存在问题2处,占总数的6.67%。
总体情况来看,二季度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编制质量较一季度有一定幅度下降,招标文件一次备案合格率由一季度的14.29%下降到9.09%,但平均每个项目存在问题数量由4.2个减少到2.7个。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评标方法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施工合同工程变更条款未按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及增加费的规定不符合相关政策,招标文件编制不够严谨、陈述不准确等。
另外,目前招标代理机构普遍存在“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及时向我委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完成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的开评标资料录入,导致项目招标备案工作未及时办结的情况。”希望各相关单位对此问题高度重视。我委将重点督查该工作落实情况,对督办后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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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