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工业技校地块棚改安置房(三江园)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原工业技校地块棚改安置房(三江园)工程,已由宜发改审批(2013)46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原工业技校地块棚改安置房(三江园)工程,总建筑面积约94182.58平方米。
2、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北段原工业技校地块。
3、建设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4、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以上两项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道路及停车场、边坡支护、小区室外配套给排水及园林、绿化、景观照明、治安监控工程、消防、电梯等所有工作内容)工作。
5、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项目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委托代理人及监理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记载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4、
5、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专业;(提供原件)
(2)
6、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的信息一致;(提供原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三峡日报》、《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安置房建设公司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2楼
联 系 人:余莉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办公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02
时 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