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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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保障性住房民佳家园B区、C区安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6/20/2014 3:28:47 PM 浏览次数:1779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保障性住房民佳家园B区、C区安防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 [2012]150号、宜发改审批 [2012]2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工程概况:宜昌市保障性住房民佳家园B区、C区安防工程 ,总建筑面积约108898.66平方米,投资额约250万元。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数字联网非可视对讲管理系统、车辆管理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的采购、制作及安装调试和相关服务等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7、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8201111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类似安防工程施工(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主体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核查,若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以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等补充材料);

9、投标人必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开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等级并当场公布。)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查看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是否进行电子押证。如已押证但符合解锁条件的,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昌建设网---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申请办理解锁程序。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解锁程序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618日上午9 30 分至20146 28 日下午17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 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71109:30时。具体要求: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1室,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九、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4 6 18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

招 标 人:宜昌市保障住房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9

联 系 人:陈涛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

联 系 人:徐晓玲

    话:0717-691414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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