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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奥锦花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1/25/2014 10:40:12 AM 浏览次数:174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军奥锦花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已经由“宜发改审批【2014545号”文批准建设。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1321.4平方米,其中: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19124.54平方米,二标段建筑面积约92196.86平方米,具体如下:

一标段:1#楼建筑面积约26497.4平方米,层次:地上28层,地下1层;2#楼建筑面积约24424.83平方米,层次地上28层,地下1层;3#楼建筑面积约25100.47平方米,层次:地上29层,地下1层;4#楼建筑面积约24424.83平方米,层次:地上32层,地下2层;1-4#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8677.01平方米,层次:地下1层。1-4#楼均为框剪结构。

二标段:7#楼建筑面积约24424.83平方米,层次:地上28层,地下1层;8#楼建筑面积约25100.47平方米,层次:地上29层,地下1层;9#楼建筑面积约26497.40平方米,层次:地上28层,地下1层;7-9#楼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6174.16平方米,层次:地下1层。7-9#楼均为框剪结构。

2、招标范围:每个标段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等)及地下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自筹。

4、工程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5、工期要求:一标段540日历天,二标段540日历天。

6、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创优要求:各标段均要求至少1栋住宅楼达到宜昌市及以上级别的优质工程。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入选《2013 年度宜昌市城区村(居)民安置房工程预选总承包商名录》的施工企业(提供副本原件);或是《2013年度宜昌市城区村(居)民安置房工程预选总承包商名录》以外的经宜昌市新区推进办公室审核符合“三大”政策的“大企业”。(《2013年度宜昌市城区村(居)民安置房工程预选总承包商名录》以外的企业须到宜昌市新区推进办公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通过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提供投标登记手续确认函原件,投标登记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中的10.3.5条)。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2201111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独立完成过1项单栋25层及以上(不含地下室)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且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累计建筑面积必须达到5万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主体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核查,若不能完全反应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以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等补充材料)

5、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证书原件)

620111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单项施工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任务(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或主体竣工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所有投标人应提供《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各1人、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3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8、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9、投标人必须具备80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信用等级及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及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项目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只能对本项目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将否决该投标人本次的所有投标。   

五.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http://219.139.130.120:8001/ychy)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报名时间为201411251000分至20141221000分止。投标人须在网上报名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七、本项目各标段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12190900分。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招标项目各标段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必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九、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该中标人《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施工合同的签署必须由各标段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十、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41125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

招标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 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

联 系 人:徐晓玲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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