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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山水缘安置小区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11/2015 9:06:09 AM 浏览次数:1866

 

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山水缘安置小区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山水缘安置小区绿化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2]6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民委员会及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建设规模:小区绿化面积约5622平方米。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雕塑、绿化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地点:西陵区窑湾乡石板村

5、工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园林绿化部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项目经理证(园林绿化专业)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须提供证书原件)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及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6、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需在65分及以上(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评价得分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当场公布);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211日上午900分至2015221日上午9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 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310日上午10:00时。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211日。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招 标 人:宜昌市窑湾乡石板村民委员会、四川亚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

联 系 人:高开华

   话:0717-6914141-608

20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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