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五龙阳光安置小区安防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根据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财政局“第171号”采购计划表的要求,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的委托,对点军五龙阳光安置小区安防工程(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内容:点军五龙阳光安置小区安防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包括:楼宇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地下停车场系统、巡更系统、监控存储系统、光纤入户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售后服务直至验收交付使用)(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实施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五龙社区六组
3、项目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四、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
(2)供应商须具有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C类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3)供应商以上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原件,以备审查。
(4)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
各供应商请于2015年 2月 27日起至2015年 3月 5 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昌市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3月 9 日下午 14:30 时,提交地点为宜昌市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逾期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竞争性谈判将于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进行,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或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宜昌点军网(www.dianjun.gov.cn)、点军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www.hbcz.gov.cn/420504/)、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联系人:李天凯
联系电话:15727171918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时间:2015年 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