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576处储备仓库专用道路更新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576处储备仓库专用道路更新改造项目,已由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以“鄂储基〔2014〕126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五七六处的委托,负责本次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规模: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576处储备仓库专用道路更新改造项目,项目投资额约45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道路、原道路维修、排水沟及排水沟维修及新建、土方开挖、挡土墙及护墙新建等。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新建道路、原道路维修、排水沟及排水沟维修及新建、土方开挖、挡土墙及护墙新建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4、工程地点:湖北省当阳市。
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其中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提供证书原件);
(8)投标人必须具备65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投标人的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时,“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 2015年3月19日上午9时30分至2015年3月29日上午9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上午10:00时。具体要求:①将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http:/219.139.130.120/ychy)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单位企业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资质证书上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的在宜昌分支机构负责人亲自洽谈并以投标人名义(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3月19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众信息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
十一、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湖北储备物资管理局五七六处
地 址:湖北省当阳市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 系 电 话:0717-6914141-613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