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东站片区绿道景观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昌市东站片区绿道景观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487号”文批准建设,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宜昌市东站片区绿道景观工程,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片区,该工程包括东站路、共联路、柏临河路和东山大道四条绿道,全长13.63公里,其中东站路1.41公里,共联路3.15公里,柏临河路6.58公里,东山大道2.49公里。绿道建设分为人行道、自行车道和道路景观绿地三项内容,总面积36.9平方米,其中人行道节点硬质铺装面积9.8万平方米,自行车道面积6.2万平方米,景观绿地面积20.9万平方米。
2、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东站片区。
3、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苗木栽植、养护,自行车道、人行道、道路铺装工程,道路景观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5、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6、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7、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8、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提供证书原件)
4、201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公园或广场或小区或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5、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且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提供原件)
(2)2012年1月1日以来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已完成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公园或广场或小区或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须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9人(其中: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拟承担岗位与《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的信息一致;(提供原件)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上午9时00 分止至2015年4月26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8日上午9时00分止,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4月16日。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招 标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成峰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29#金江银座24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08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