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奥锦花园安置房一期基坑支护及场内临时排水沟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点军区财政局点财采计[2015]36号”计划表的要求,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对点军奥锦花园安置房一期基坑支护及场内临时排水沟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二、工程概况:
1、项目编号:YDCGZB-2015-024
2、项目采购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及场内临时排水沟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项目施工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偏岩村。
4、项目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四、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五、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2、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加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副本原件)
4、供应商应提供《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提供原件),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提供原件)必须是《宜昌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5、谈判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提供原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谈判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原件);
6、供应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
7、谈判供应商2012年1月至今独立承担过1个基坑支护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原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否则评委将不采信);
8、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2012年1月至今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违法违纪等问题受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并受到行政处罚(如网上查证有以上行为记录,则取消资格,处罚到期的除外);
9、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
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以上资格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投标单位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清单贰份。
六、谈判文件的获取:
各供应商请于2015年4月16日至2015年4月29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止在宜昌点军政府网(www.dianjun.gov.cn)右上角点击招标公告,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30日下午14:30时,供应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八、谈判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宜昌点军网(www.dianjun.gov.cn)、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李天凯
联系电话:15727171918
采购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3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