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军区五龙阳光安置房小区公建配电安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点军区政府采购计划表第72号”的要求,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的委托,对点军区五龙阳光安置房小区公建配电安装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DCGZB-2015-006
2.2工程概况:点军区五龙阳光安置房小区公建配电安装工程,包括住宅A~M#楼、商业A~C#楼、幼儿园的总配电箱进线电缆,商业A、C#楼空调进线电缆及配管,商业B#楼厨房进线电缆及配管,地下室公建电缆桥架等。
2.3项目采购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实施地点:宜昌市点军区五龙社区六组。
2.5项目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电力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移交宜昌供电公司正式通电。
4、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二)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2)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加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副本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
(5)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证书原件)
(6)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2012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违法违纪等问题受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并受到行政处罚;(如网上查证有以上行为记录,则取消资格,处罚到期的除外)
(7)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供应商以上资质要求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原件,以备审查;
(9)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谈判小组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6、谈判文件的获取:
各供应商请于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7月6日在宜昌点军政府网(www.dianjun.gov.cn)点击右上角招标公告,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 6日下午14:30时,供应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至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谈判地点: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龙新中心)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宜昌点军网(www.dianjun.gov.cn)、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点军区搬迁安置办公室
联系人:李天凯
联系电话:15727171918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914141-612
时 间: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