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发包公告
一、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湖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鄂农办发〔2015〕24号”文 批准建设。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发包人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发包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发包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项目监理选定一家单位负责该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工程建设地点:兴山县水月寺镇高岚村、南对河村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0.56万亩
概算工程投资:701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2、监理服务期要求:所有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4、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5、安全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6、发包内容:设计施工图纸、项目发包文件、答疑文件等相关文件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三、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发包文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原件)
3、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合格的人员,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承包申请单位;(提供证书原件)
4、拟任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3人;(总监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提供证书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发包项目投标;
6、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凡有意参加承包者,承包申请人应按照《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的要求,每周三、周四下午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网员登记类型为监理企业领取网员密匙后,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按网上提示下载发包文件。下载发包文件时间为2015年8月3日至8月13日23:59时。
没有办理一年期网员的承包申请人可按照《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登陆http://www.xsxz.gov.cn政务公开栏下载)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临时网员登记手续(领取密匙) 。
五、承包申请人须在2015 年 8 月13 日23:59时前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通过网上商城缴纳发包文件工本费和承包保证金,发包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承包保证金:2000.00元 (人民币)。
六、本项目采用抽签法确定承包候选人。
七、本项目承包(合同)价:110000.00元
八、本项目的发包会将于2015年8月14 日下午15:30时,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公开进行,承包申请人准时参加。
九、发包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8月3 日。
十、发包公告发布媒体: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 标 人:兴山县水月寺镇人民政府(盖章)
地 址:兴山县水月寺镇
联 系 人:曹斌
电 话:13329811611
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盖章)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电 话:0717-6485566-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