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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馨苑三期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19/2016 11:29:02 AM 浏览次数:1418

平湖馨苑三期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湖馨苑三期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已由 “宜发改审批〔2014293号”、“宜发改审批〔20142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唐家湾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平湖馨苑三期安置房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园林绿化、室外照明、室外道路、综合管沟、室外排水等全部工作内容。

2.3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建安投资额约1070万元。

2.4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室外照明、室外道路、综合管沟、室外排水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6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2.7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证书原件)

3.3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者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证书,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

3.4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是园林绿化或者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5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原件;委托代理人及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 人)必须是有效的《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岗位证书原件)

3.6投标人自201211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园或广场或小区或其它市政公共景观绿化等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有效证明原件核查,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投标人必须具备 70 分及以上的信用分值;(信用分值以投标递交截止时登陆“宜昌建设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及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中公布的企业信用分值为准,并在开标现场公布)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219日上午0930分至20162 29 日上午09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 3 22日上午09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707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 2 号)七楼 707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宜昌市建筑业企业信用信息登记证》或《宜昌市建筑业协会投标登记表》上记载的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 合同签定: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6 2 19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

 

招标人:宜昌市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莉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8

间:2016 2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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