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湖北省兴山县峡口镇龚家村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库区湖北省兴山县峡口镇龚家村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宜发改审批[2012]35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三峡后续规划项目资金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5%和85% ,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沿香溪河左岸修建护岸,护岸工程等级为4级。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为357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以上两项包括泊位下河坡道护坡工程、堆场护坡、挡土墙、土石方工程等所有工作的内容)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提供副本原件)。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拟派项目总监必须满足以下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且为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员登记时备案审查合格的人员。
3.4、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且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且证书上如有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以上资格审查要求的原件及原件清单一份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如因遗失、年检或资质升级等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当地行业地市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以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1凡参加的投标人,请按照《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规定的要求,每周三、周四下午至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网员登记类型为监理企业。企业领取网员密匙后,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月23日08:30时。
4.2请参加的投标人须凭密匙登录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网上商城点击或者交纳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本要求点击或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额度为10000元。
5.1书面投标资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08:30时,书面投标资料提交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书面投标资料将被拒收。
5.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峡口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兴山县峡口镇
联 系 人:万志宏
电 话:13872648752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电 话: 0717-6485566
2016年 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