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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军奥锦花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1#-9#楼)及点军南栈华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1#~4#楼及9#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5/25/2016 12:00:00 AM 浏览次数:1421

点军奥锦花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1#-9#楼)及点军南栈华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1#4#楼及9#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点军奥锦花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1#-9#楼)及点军南栈华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1#4#楼及9#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513号、宜发改审批〔20145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规模:本次采购及安装电梯总量为56台。其中:点军奥锦花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1#-9#楼)无障碍乘客电梯(带消防功能)18台、担架电梯18台;点军南栈华庭棚户区安置房一期项目(1#4#楼及9#楼)无障碍乘客电梯(带消防功能)10台、担架电梯10台。电梯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不一致时,以施工现场实际安装数量为准,不因数量变化调整单价。

2、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4、招标范围:电梯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费用及承诺等。

5、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其中:设备交货期:15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单台电梯在30日历天安装完毕。具体开工时间或分批次安装电梯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6、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且必须是《关于公布2015-2016年度宜昌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电梯预选供应商名录的通知》(宜质技监发2015[44]号)上公布的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2、投标人必须在宜昌本地有授权的固定维保单位,并且提供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代理授权委托书(须提供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作业人员不少于20人,均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特种设备作业证原件及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上述要求投标人递交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525日上午10时至20166510时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616日上午10时。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并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6525日。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军区安置房建设办公室

    :宜昌市点军区

联 系 人:李天凯

联系电话:15727171918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5

 

日期:2016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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