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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夷陵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预处理工程(叉车、油污处理车)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6/22/2016 12:00:00 AM 浏览次数:1093

宜昌市夷陵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预处理工程(叉车、油污处理车)询价公告

 

根据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的委托,拟对宜昌市夷陵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预处理工程(叉车、油污处理车)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名称宜昌市夷陵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预处理工程(叉车、油污处理车)

2、采购的货物名称及数量:1:1辆内燃柴油叉车;包2:1辆油污处理车(详见采购清单),采购金额:包112万元,包215万元。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2个包号的投标,也可以同时中标2个包号。

3、资格条件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该项目谈判供应商在该项目谈判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后审:

①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为国内注册,能够提供本项目采购所需货物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若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证件则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014年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④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⑤被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包括社保缴费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险证(卡)号、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相同的社会保险资料(可提供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或复印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和方式:201662262817时,供应商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购买询价文件,文件费500/份(人民币),文件费售后不退。

5、报价截止时间20166290930分,报价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及原件资料送到开标地点,逾期不受理。

6、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6290930分,报价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及原件资料递交至开标地点,地点: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17号夷陵区环境保护局三楼会议室。

7、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设备进场并安装调试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0%,经采购人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8答疑与澄清:报价供应商对该项目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在答疑截止时间前(2016年6月2412:00)将书面提问提交至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采购代理机构将在201662417:00前逐一回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顺延。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询价文件提出异议的,视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9、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宜昌市夷陵区环境保护局网站。

10、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宜昌市夷陵区环境污染防治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慧

联系电话:0717-7820418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217

 

2、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4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时 间:2016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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