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光荣院取暖房新建工程
发包公告
一、兴山县光荣院取暖房新建工程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15]67号”文批准建设。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发包人兴山县民政局的委托,负责兴山县光荣院取暖房新建工程施工的发包事宜,现决定对该工程采用抽签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发包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建设地点:古夫镇龙珠社区清源街。
2.2建设规模:兴山县光荣院取暖房新建工程,建筑面积约
2.3本项目承包(合同)价:43.681293万元。
2.4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
2.5工期:60日历天。
2.6发包内容:施工图纸、项目造价报告、交易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7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合格等级标准。
2.8 安全生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三、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发包文件):
四、本工程对承包申请人的资格标准如下:
4.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4.3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
4.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建造师注册证书且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登记时审核合格的人员。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4.6拟派本项目现场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具有岗位证书,且证书上如有记载工作单位的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提供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
4.7以上所要求人员必须提供人员花名册以及由公司注册地社保机构盖章确认近三个月的社保花名册。(提供原件)。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申请。应以独立承包申请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承包申请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五、凡有意参加承包的申请人,须先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下同)上进行网员登记(网上登记时的网员类型请选择“招投标企业-建筑业企业”),审核通过后,在网站首页点击“网员密码登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交易平台,选择拟投标项目下载发包文件。网员登记具体要求见“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务公开”中“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登记办法”,资料审核地址:兴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网员登记联系电话:13997737009。
六、承包申请人须在
七、本项目采用抽签法确定承包候选人。
八、承包申请文件的编制:承包申请人参加抽签时不需要编制、递交承包申请文件。抽签确定承包人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4份承包申请文件。
九、承包申请人对发包文件有疑问的,在提问截止时间之前均可通过网上“答疑提问”栏提出,对于在此时间前未对发包文件提出异议的,发包人视其完全接受发包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发包人对承包申请人提问做出的答复以及对发包文件做出的澄清和修改均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网上答疑”予以回复。
提问截止时间:
招标答疑、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公告时间:2016年
十、本工程的发包会将于2016年7月26 日上午8:30时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公开进行,承包申请人应派代表准时出席发包会,出席发包会的代表应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为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登记时审核合格的人员);在开标时承包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出席发包会代表第二代身份证。(提供原件),承包申请人准时参加。否则由发包人按发包文件规定处理。
十一、发包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十二、发包公告发布媒体: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sxz.gov.cn)、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兴山县民政局(盖章)
地 址:兴山县古夫镇
联 系 人:阮李剑
电 话:13677177718
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盖章)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电 话:0717-6485566-8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