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中心福利院失能老人养护楼配套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兴山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兴山县中心福利院失能老人养护楼配套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兴山县中心福利院失能老人养护楼配套工程包含土石方回填、电气管线安装及相关附属工程。
2.2项目采购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项目实施地点:兴山县
2.4项目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4、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对供应商的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5.2采购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5.2.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兴山县中心福利院失能老人养护楼配套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2.2供应商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加谈判,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2.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2.4供应商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5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记载的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须提承诺书原件)
5.2.6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相关证明材料,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岗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2.7供应商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2.8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谈判小组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6、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2月15日至2016年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24日上午9时30分,供应商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8、谈判地点: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山县民政局
联系地址:兴山县古夫镇
联系人:阮李剑
联系电话:13677177718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系地址:宜昌市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5
时 间: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