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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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卷桥河)管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5/26/2017 4:32:29 PM 浏览次数:1231

宜昌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卷桥河)管材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鄂州市市政工程公司委托,拟就宜昌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卷桥河)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宜昌市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卷桥河)HDPE缠绕增强管(B型结构壁)采购。

2.2交货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2.3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天内。

3.资格审查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管材生产制造商。(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5261000分至20176510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621日上午100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 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 供货合同由建设单位、招标人及中标人共同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7526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宜昌城建投资控股集团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三峡日报》。

 

 

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鄂州市市政工程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 189

人:张标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址:宜昌市中南路 35 号兴发广场 15 号楼 5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8

   间:201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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