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自贸区总部经济大楼项目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自贸区总部经济大楼项目,已由宜昌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宜高经发【2017】7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规模及地点:宜昌自贸区总部经济大楼位于湖北省宜昌高新区东山园区,港窑路以北、南玻路以东、东靠山体,北接经济园区未来发展用地,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2.2项目总投资额:约10亿元。
2.3项目招标范围:
2.4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项目设计周期要求:初步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周期45日历天,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2.6项目工程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方案设计需经宜昌高新区规划局审批通过;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勘设施工图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深化设计方案及相关技术文件能够充分表达规划设计的内容,突出设计理念,清晰的表达设计实录,准确把握招标人的期望目标。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为国家注册的一级建筑师,执业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3.4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或公用设备)、电气、暖通专业的设计人员;(提供相关证书原件)
3.5提供拟派本项目相关人员(设计负责人及其他设计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且缴纳单位为拟投标单位;(提供有效证明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投标人才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09时30分至2017年6月30日0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上午09时30分,请将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9.联系人及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东山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杨炎昊
联系电话:0717-6210615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港窑路39-6号原南苑小学内(金东山对面)
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8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日 期: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