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公示牌采购安装二期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系统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及公示牌采购安装二期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3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城市停车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及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中心城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宜昌市中心城区智慧停车系统道路泊位智能化改造及公示牌采购安装二期项目包含停车泊位(地磁)2400个、120个网关、手持PDA120个及道路停车收费指示牌220个等相关设备服务采购及安装。
2.3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均为: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相关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本项目计划工期:道路停车收费指示牌及相关附属工程60日历天;地磁、网关等设备采购安装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1投标人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提供证书原件)
3.2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的车位状态检测器、网关为自主生产研发的制造商;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车位状态检测器、网关自主生产研发的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资料清单二份),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年6月29日10时至2017年7月9日10时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6日上午9时30分。请将纸质版(一正两副)、电子投标文件一套(载体:U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7月26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