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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寨门溪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8/10/2017 8:44:58 AM 浏览次数:1737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寨门溪水库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寨门溪水库工程,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夷陵区寨门溪水库初步设计的批复》(夷发改农经[2017]1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湖北黄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基金及贷款。项目招标人为湖北黄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小溪塔街道文仙洞村,属下牢溪流域。总库容量13.05万立方米,为小(Ⅱ)型水库,坝型为浆砌石重力坝,M10水泥砂浆砌筑MU60块石。坝顶高程311.68米,坝顶长122米,坝顶宽3.5米;右岸非溢流坝段长10米,左岸非溢流坝段长48.96米;上下游侧设1.2米高安全防护栏等。

2.2地点:夷陵区小溪塔街道文仙洞村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合格等级。 

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提供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该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证明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原件,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3.4企业主要负责人(资质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分别对应为A证、B证、C证)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且均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

3.5投标人必须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rcpu.cwun.org)中可查询到的企业,或已取得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或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提供www.rcpu.cwun.org网站截图或信用等级证书原件)

3.6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3.7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7.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若提供临时执业证书的需加盖注册延续章,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7.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和岗位证书原件)

3.9 2014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60%的土石坝、砼坝(含水库工程和水电站工程)的施工业绩。(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若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可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补充资料原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获取上述资料时间为2017810日至201791日上午9时。

4.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人民币柒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919时。具体要求:①请将电子投标光盘和相关原件资料递交到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421室开标大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111号夷陵国际大厦442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人:湖北黄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夷陵区夷兴大道176

联系人:刘丛星

联系电话:0717-7827788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联系人:高开华

  话:0717-6485566-8042

  间:2017810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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