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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住宅小区1#、2#公变配电房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1/30/2017 3:57:39 PM 浏览次数:3348

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住宅小区1#2#公变

配电房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住宅小区1#2#公变配电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4]44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宜昌市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安置房四期住宅小区1#2#公变配电房总建筑面积约178.64平方米,其中1#公变配电房建筑面积93.94平方米,2#公变配电房建筑面积84.70平方米,均为地上一层。

2.2建设地点: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

2.3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并确保后期通过电力部门验收。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121 930分至20171269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222日上午90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半(育才路21号,得胜街商校斜对面)开标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半(育才路21号,得胜街商校斜对面)开标室公开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 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西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村民委员会

    址:宜昌市西陵区窑湾乡沙河村

联 系 人:汪伟

联系电话:13872585928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联 系 人:高开华

    话:0717-6485566-8042             

    期: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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