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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卷桥河五路、卷桥河六路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1/17/2018 9:27:24 AM 浏览次数:3632

宜昌市点军区卷桥河五路、卷桥河六路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点军区卷桥河五路、卷桥河六路市政工程,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3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新区江南生态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点军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内容:卷桥河五路起于点军路,止于卷桥河二路,全长310.088,红线宽20,双向两车道。卷桥河六路起于江城大道,止于卷桥河二路,全长1002.572,红线宽20,双向两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行车速度为30千米每小时,路面类型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防洪设计重现期为20,设计雨水重现期为2,抗震设防基本烈度为6度。

2.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及治安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附属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

2.7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印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20131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过(已完成或在建)的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工作;(须上传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等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但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4拟派项目总监、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其中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主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由取得《湖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

3.5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项目总监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总监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117日上午1000分至2018129日上午10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28日上午1005分。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开标厅;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117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11.联系方式

人:宜昌新区江南生态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新外滩写字楼18

人:杨庆斌

联系电话:0717-6696699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间:2018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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