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一期10kV供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东站物流中心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2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8号。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04241.09平方米,其中快递配送区84971.49平方米,快运中转区82205.32平方米,1#仓库18532.14平方米,2#仓库18532.14平方米,均为三层。主供电源9000KVA,备供电源800KVA。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宜昌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方案及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本供配电工程的规划报批、用电申报、设计、材料设备的生产和采购、安装、施工、监理、检测、调试、通电验收、计量、移交电力部门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培训等所有工作。包括且不限于:
⑴主供电源: 从110kv共和变电站间隔到高压开闭所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含共和变电站间隔申报、设计、施工、验收、送电,含供配电设施、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监理及相关土建工程施工等一切工作。
⑵备供电源:从东艳路分-车025分支箱到开闭所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含供配电设施、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监理及相关土建工程施工等一切工作。
⑶高压开闭所下火点分别到三个专用配电室专变低压柜出线开关止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含供配电设施、设备、材料购置、安装、监理及相关土建工程施工等一切工作。
⑷高压开闭所及三个专用配电室的所有供配电设施,含供配电设施、设备、材料购置、标准化施工(含按电力部门要求配置的工器具、标识标牌)、监理及相关土建工程施工(含打洞、封堵孔洞及地坪漆等)等一切工作。
⑸为完成本供配电工程需要的规划报批、二次设计、试验、验收、用电报装手续、计量报装、送电、用电合同签订、移交电力部门及与之相关的协调、证件办理等涉及的全部工作。
⑹售后服务、维修和操作人员的与验收送电相关的人员培训、安全用器具(工具柜、挡鼠板、绝缘垫、绝缘检修梯)的采购、标识标牌、系统图制度上墙等。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确保通过供电主管部门的验收并按时完成双电源成功送电。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印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
3.2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承装、承修资质为肆级及以上;
3.3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5.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6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3.9投标人信用分值须为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 80 分。”
3.10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 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11投标人须承诺不出借公司资质且不允许他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承揽本工程,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在5天内督促施工方无条件退场,并承担所有的损失和相应法律责任;并提供材料设备承诺、投标设备品牌明细表(承诺书、明细表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3.1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与投标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在社会保障账户缴纳社会保险;本项目配备的管理人员职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本单位,并保证上述人员在本项目的出勤率不低于90%(到岗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9日上午0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1日上午9时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室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3月19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昌新区门户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48号
联 系 人:蒋文兵
联系电话:0717-6861930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3
日 期: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