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自主品牌项目施工监理(二标段)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自主品牌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工业【2016】39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标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建设内容包含涂装车间(建筑面积51002.2㎡)、合成树脂车间(建筑面积18536㎡)、生准车间(建筑面积24020㎡)、制管中心(建筑面积4960㎡)、制冷站(3300㎡)、加油站、油化库、地磅(建筑面积700㎡)、水泵房及水池(建筑面积250㎡)、室外综合管廊、厂区道路、整车停车场、发车中心、试车跑道、返修停车场、员工停车场、厂前区、门岗、围墙、空压机设备采购、制冷机设备采购、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加油设备采购及加油系统机电安装、临电设施等工程,建安费约3.8亿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施工图纸涵盖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实施阶段、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工期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5质量控制目标: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争创优良工程。
2.6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经审批后的项目概算建安工程总造价的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 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企业基本信息表》或《驻鄂回执单》截图,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上传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4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拟派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总数不得少于2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2人,造价监理工程师1人,施工监理员7人,安全监理员3人,资料员1人;
3.6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3.7监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7.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2造价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本单位;
3.7.3监理员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或在有效期内的省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岗位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4以上人员所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2月7日10时00分至2018年2月22日10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室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合同签定:本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负责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
地 址:宜昌市猇亭工业区汽车产业园
联系人:金毅
联系电话:15915891415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3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