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伍家乡共谊温馨家园18#楼及幼儿园室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伍家乡共谊村安置房温馨家园18号楼及幼儿园项目,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22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谊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室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宜昌市伍家乡共谊村。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6891.55平方米,其中:18#楼建筑面积为15068.7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2669.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398.95平方米,地上30层,地下1层;幼儿园建筑面积为1822.78平方米,地上3层。结构类型均为框架结构。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工程、停车位、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围墙等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未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同时还应附上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3.4.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3.6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 ,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7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工程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4月28 日上午9时30分至2018年5月8日上午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详见招标文件)。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2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夷陵大道251号)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8.施工合同: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4月28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伍家岗区伍家乡共谊村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地 址: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2
日 期: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