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发集团宜昌总部项目概念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
征集活动公告
兴发集团宜昌总部项目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片区,规划设计范围为夷陵路--虹桥国际住宅小区--沿江大道--城市支路围合的区域,用地面积为3.56公顷(约54亩)。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概念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设计要求
(一)项目名称
兴发集团宜昌总部项目概念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
(二)项目位置
宜昌市伍家岗区沿江片区。
(三)设计依据
1、国家与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等。
2、城市规划相关控制要求。
(四)设计内容
项目总占地面积35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3244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及酒店占地面积为15600平方米,办公楼及酒店建筑面积为76440平方米;住宅楼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住宅楼建筑面积为56000平方米。
2、相关经济技术指标
名称 |
办公 |
住宅 |
占地面积 |
15600㎡ |
20000㎡ |
总建筑面积 |
76440㎡ |
56000㎡ |
容积率 |
4.9 |
2.8 |
建筑密度 |
40% |
22% |
绿地率 |
15% |
35% |
(五)设计目标
项目应秉承绿色、节能的设计理念,充分利用滨江岸线的景观资源,塑造展现宜昌特色的景观风貌,凸显个性的同时应确保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共融,体现开放包容的城市精神,彰显“滨水山水城市”特色和企业总部办公形象。
二、征集活动组织方式
本次征集采取公开报名形式。拟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站上发布公告。
(一)征集活动时间
1.报名时间: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至3月22日18:00(北京时间)。报名材料递交时间以代理机构收到书面报名材料的北京时间为准。
2.获得报名文件资料
有意参与征集活动的应征人请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下载中心下载报名文件及相关资料。
3.报名文件的递交
3.1应征人需密封包装递交如下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报名文件2份(本次征集活动应征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包装订方式);包含纸质版的扫描文件(PDF格式)和报名文件(DOC格式)电子版光盘2份。
3.2于2019年3月22日18:00前(北京时间)送达或邮寄至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收件人:彭冰洁)。
3.3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报名文件。
(二)征集活动形式
1.征集人组织专家将对报名的应征人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应征人综合业绩、项目负责人资历、设计团队实力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选出5家应征人入围作为正式邀请的应征人,并发出正式邀请函及设计任务书;电话通知未入围的应征人。如果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不足5家,征集人将取消本次公开征集活动,改由其他方式进行方案设计。
2.每家获得正式邀请的应征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限送一个方案,方案应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不受理未被邀请的应征人报送的设计方案。
3.设计方补偿费及奖金设置
获得正式邀请的应征人,凡按规定报送设计成果、并经专家评审会审查确认其设计成果符合本次征集活动要求的,可获得设计补偿费20万元人民币。在此基础上,评选3家应征人的方案为优胜方案,每家奖金20万元人民币。
三、应征资格要求
1.应征人位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应征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报名,征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征人须具有住建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境外应征人须具有所在国政府主管部门或有相关行业组织核发的设计许可证明;(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应征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境外应征人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方案征集活动。
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方案征集活动。
6.本次征集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应征文件要求
1.应征人名称及资质说明、应征人简介、应征人参与的类似项目业绩、获奖等资料。
2.应征人拟组建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团队介绍,包括所有团队成员的专业资历介绍和本次分工安排。
3.境内应征人相关证明,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设计人员注册执业资格复印件、业绩、荣誉奖项等复印件。境外应征人可参照表格要求,提供经所在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组织核发的有关证明文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其他条款
1.本次征集活动所涉及的往来函件、报名文件和设计成果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境外单位的外文函件应提供中文翻译)
2.费用以人民币支付,设计补偿费和奖金均为含税金额。应征人在征集活动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差旅、现场踏勘等费用。
3.征集方案的知识产权
3.1应征人在本次方案征集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3.2应征人对其征集方案享有署名权。应征人在其宣传内容经征集人书面同意后,方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展示其征集作品。
3.3征集人可对征集方案印刷、出版和展览,可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展示、宣传征集作品。
3.4应征人和征集人均不能把征集方案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项目。
3.5应征人应确保提交的全部设计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如果应征人的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应征人须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须由应征人承担。
3.6整个征集过程中征集人提供的相关技术文件,其知识产权归征集人所有,应征人仅可以将相关文件用于编制报名文件之目的。未经征集人书面许可,应征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用于其他工程设计或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上述文件泄漏给任何第三方。征集人有权追究因应征人侵犯征集人位的知识产权或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4.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5.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湖北兴旭科技有限公司。
六、联系方式
征集人:湖北兴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11楼
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15号楼5楼
联系人:彭冰洁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2/13872526029
传真:0717-649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