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猇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二期)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猇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二期)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9】31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供货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二期)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2.2招标范围:在宜昌市猇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预留地范围内,扩建渗滤液处理站一座,处理规模为100m3/d,渗滤液处理对象为膜滤浓缩液,采用工艺为MVR蒸发工艺。主要内容为,在现状尾水泵房水池顶增设巴氏计量槽,其监测设备位于尾水泵房仪表间;增设浓缩液提升泵位于现状浓缩液池;新建生物除臭装置、综合水池(工艺设备、水池内管路等)、综合设备间(工艺设备、密封水管路、不凝气管路、浓缩液及酸碱浆液排放管路、冷凝液管路、反冲水管路、清洗液管路、消泡剂及阻垢剂加药管路等)、电气及自控系统、在线监测设备等(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期要求:工期约为180日历天。
其中设备交货时间:
中国境外设备:设备于收到业主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全部交货至项目现场;
中国境内设备:设备于收到业主书面通知后2个月内全部交货至项目现场。
2.4质量目标: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合格等级。
2.5安全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交货地点:宜昌市猇亭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二期)施工现场。
2.7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承担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证书及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所有人员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均有效。)
3.7投标人近五年来(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完成过合同(含单项或工程总承包,不接受联合体业绩)处理规模为100吨/日及以上的新建渗滤液蒸发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则可补充投标报价文件或结算审计报告或决算审计报告等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业主证明材料无效,否则评委不予采信。)
3.8投标人的施工类“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3.9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4日上午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合同签订: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亲自洽谈并签署。
9.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1年10月11日。
10.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宜昌城建控股集团招标采购平台、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网。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建投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沿江大道189号
联 系 人:张标
联系电话:0717-6353309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地 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楼
联 系 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40
时 间: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