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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效过滤器采购及更换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5/15/2023 12:00:00 AM 浏览次数:12865


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效过滤器采购及更换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519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XYZB(2023) 070   

2、项目名称: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效过滤器采购及更换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3万元

5、最高限价:13万元

6、采购需求: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高效过滤器采购及更换(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到货并安装完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获取方法:

1、获取时间:从2023515日至20235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在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5199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载体:U盘)送达至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会议室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逾期或未按要求送达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的相关信息。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6.1谈判时间:2023519900分。

6.2谈判地点: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会议室 (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高其瑞

联系电话:0717-6227301

联系地址:宜昌市解放路2

采购代理机构:开云网页版登录入口

联系人:康昌

联系电话:0717-6485566-8035

联系地址:宜昌市中南路35号兴发广场A座写字楼5

日期: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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